丹麦珠宝制造商潘多拉在中国保护商标
世界商标  浏览
欧亚连线

丹麦珠宝商潘多拉(Pandora)表示,该公司已在中国市场注册了拉丁字母版本的商标,以此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

潘多拉公司在泰国生产珠宝并将其销往世界各地。该公司早已获得“Pandora”商标的中文字符商标,但在使用潘多拉名称时一直很受挫。

潘多拉公司9月26日表示,潘多拉商标注册在国际商标第14类,经营产品为珠宝、手表及其相关产品。

临时首席执行官Marcello Bottoli说道:“对潘多拉而言,这是重要的一步,提升了我们在中国的市场位置并为我们在全球保护品牌和产品提供了进一步的途径。潘多拉目前在中国拥有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您的回复是我们的动力!

  • 昵称 (必填)
  • 验证码
网友最新评论
邀您共创新三板开放资源合作平台 - 世界商标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领域十三年专业服务经验;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咨询服务,全世界同行业务合作伙伴超过2000家。
Copyright © 世界商标
知产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4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