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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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也就是说,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冒用他人商标的山寨、高仿产品,销售这些产品的,以及为这些产品提供伪造商标的,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已经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呢?现在教你四步判断法——


第一步,判断是否客观存在损害事实;

第二步,判断该行为的违法性;

第三步,判断存在的损害事实是否是由违法行为造成的;

第四步,判断该行为是否是故意的;

 

如果经过仔细辨别发现确实出现了商标被侵权的情况,那么,你有三种途径可以解决这件事。

 

第一,与侵权方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都有协商不成、未达成协议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途径。

下面,就着重讲讲提出商标侵权诉讼时应注意的几点内容。

1

收集证据


证据是决定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权利人对侵权证据收集的是否全面、准确、充分,直接关系到法院最终的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也是计算损失赔偿的主要依据,起到切实维护商标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因此,收集证据是提出商标诉讼前非常重要的一步。


首先,应提供证据证明商标权归属的权属证据。


其次,诉讼所需要的证据,除了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产品样品或照片、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工商立案材料、处罚材料等侵权证据外,作为提出诉讼主张赔偿的原告,还要提交损害赔偿证据及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这将决定最后的赔偿金额。


 

而为了确定侵权人和诉讼的管辖机关,原告还要提供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权属证据、侵权证据、损害赔偿证据、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都是提出诉讼的基本证据,因此这些方面的证据要注意收集。


由于商标诉讼案件的专业性较强,非专业人士对证据方向和范围的把握往往会出现偏差,致使出现败诉的可能。一般来说,专业的代理机构具有丰富的商标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取证范围更加广泛、精准,取得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因此,若出现商标被侵权的情况,选择一家专业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2

制作起诉书


起诉书同证据一样,是直接影响案件进程的直接因素,因此也不可忽视。


起诉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其格式与内容都有严格的要求,案件性质、文书种类、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等等都要一一填写清楚,在内容上,要以事实为根据,以具体法律条款为准绳,体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精神,诉讼请求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言简意赅。另外,起诉书的制作还要注意将事实和语气有效地结合在一起,这样有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


如果你对法律条款不熟悉,小知则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来完成。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制作的起诉书更为标准、精确,可以大大提高胜诉的可能。

3

诉前保护措施

 


在开始正式诉讼前,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利益,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证据保全和诉前临时措施,避免发生证据灭失,或因商标被侵权而造成的难以弥补的损害,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想要申请诉前临时措施,申请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制止,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如果无法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那么将无法申请诉前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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