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商标法规定:伊朗注册商标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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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朗商标法规定:伊朗注册商标构成要素

  伊朗注册商标: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构成要素

  根据伊朗商标法的规定,任何可用于区别工业产品、商业产品或农业产品的商业标记,包括设计、图形、文字、符号、徽章、包装、印记等,均可作为商标注册并获得法律保护。

  对于注册商标的任何改变,或全标注册的任何变化,均被认为是另一个商标,而需要另行申请注册。否则此类变化将不受法律的保护。

  在伊朗,人用药品、卫生用品、兽用药品、化妆品、包装食品、饮料和酒类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同时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显示关于制造商的名称地址、产品产地、商标注册号码等内容的说明。如果是人用药品,还必须列明药品销售许可的时间和许可号码。

  外国人可以在伊朗自由注册拉丁文或波斯文商标,或同时使用两种文字构成商标。

  伊朗注册商标:可作为商标注册的要素

  1.伊朗的国旗、政府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其他旗帜、伊朗的勋章、奖章和徽记;

  2.可能导致公众误认为是伊朗政府授权使用的文字或标志;

  3.官方机构的标志;

  4.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的标志;

  5.与他人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误认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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