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的规定: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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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商标的强注是有严格的规定和划分的,所以商标撤销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局限性。那么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有哪些呢?
    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有哪些呢
    第一、违反商标法而被撤销
    1、由于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等;
    2、是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对此商标局是有权撤销该注册商标的。
    第二、争议撤销
    根据中国《商标法》:如数个当事人所争议的商标确属相同或类似,就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维护在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
    第三、三年不使用撤销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超过三年不使用,任何第三人都是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无效撤销申请的。
    那么撤销商标与注销商标又有什么不同呢?注销商标通常是由于商标注册人自动放弃专用权引起的;而撤销商标或商标局对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所给予的处分或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商标发生争议时所作出的终局决定。这种处分或决定取决于商标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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