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第14条规定:中国驰名商标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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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在电视里面和广告宣传展览方面有很多厂家为了吸引用户的眼球,通过中国驰名商标的名义来进行商业活动。从而导致从商者从中获取大量的利润。这就是为什么中国驰名商标禁用的主要原因,也在2013年5月份的新商标法中新的一项规定。中国驰名商标禁用明文规定如下:
    在2013年修订的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第14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那么,为什么中国驰名商标禁用主要原因:
    第1、立法的目的是消除不正当竞争。驰名商标本质是对商标的一种保护,并不体现商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不是荣誉称号。
    第2、准确的说应该是很多并不具备“中国驰名商标”资质,但是通过走后门获得的驰名商标太多了,导致泛滥,破坏广大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用户疑问:那驰名商标还有用了吗?都被禁使用了?
    驰名商标相对应于是某商标的身份,具有较高的公众知晓度,是驰名商标是客观的,具有一定影响力。只是不让突出宣传了,但可以凭此主张权利。如某人要开海尔包子店,因为海尔是驰名商标,所以不予校准,即便开了也可以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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