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改变标志就应重新注册
世界商标  浏览


第二十二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释义】 本条是关于注册商标改变标志就应重新注册的规定。
商标是一种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构成的标志,用以区别商品的来源和服务的提供者,商标一经注册就再不能随意变动,否则就起不到通过商标使消费者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作用。如果商标注册人需要改变商标标志,那就意味着放弃原来的商标,而要使用一个新的商标。因为商标标志是消费者识别商品、选择商品的手段,如果商标标志改变了,就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识别和选择。消费者需要认识和接受这个新的标志,将这个新的标志和新的商品或者服务联系起来。而且一个商标注册后,这个商标标志便是一个有商标专用权的标志,如果改变了这个标志,就是放弃了原有的商标专用权。而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取得改变后标志的商标专用权,就需要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改变商标标志,在原先商标法中只表明是改变商标的平面文字和图形,在第二次修改后的商标法中增加了关于立体商标的规定,因而在本条中所指的商标标志,是既包括平面商标的标志如文字、图形等,也包括了立体商标所使用的三维标志。这些标志都是商标专用权的客体部分,在经过法定程序获得商标专用权之后,这些客体部分是不允许改变的。如果作了改变,那么改变后的商标就不再能按原有的注册商标使用,这是法律上的一个限制条件,也是商标是否合法使用的一条界线。所以改变标志后的商标不能按原有注册商标使用,合法的途径是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您的回复是我们的动力!

  • 昵称 (必填)
  • 验证码
网友最新评论
邀您共创新三板开放资源合作平台 - 世界商标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领域十三年专业服务经验;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咨询服务,全世界同行业务合作伙伴超过2000家。
Copyright © 世界商标
知产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4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