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塞拉利昂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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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要

    1.塞拉利昂保护商标的法律有1913年第17号法令,1923年第9号法令,1929年第26号法令以及1940年的第10号法令。

    2.商标权的产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则。

    3.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

4.塞拉利昂商标注册将商分为50个类别,分类方法和英国以前的分类方法大致相同。商标注册采用一个申请一个类别的原则。

5.塞拉利昂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非洲区域工业产权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塞拉利昂还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成员国。

二、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构成要素

“商标”是指用于或准备用于有关商品的标记,用来表示该商品和制造、挑选、证明、经营或销售该商品的所有人之间的关系。标志包括图形、脾、标题、标签、票签、姓名、签字、文字、字母、数字或上述任何形式的组合。

在A部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包含或至少由F列一个基本要素组成:

 1.以特殊或特定方式表示的公司、个人或企业的名称;

 2.注册申请人或其业务前任的签字;

 3.任意组合的文字;

 4.未直接表示商品特性或质量的文字,并且不属通用地名、常用姓氏;

 5.任何其他显著性标志。不属于上述1-4项的姓名、签字或文字,除非有法院的命令,不被视为有显著性。

 “显著性”是指能够用来区分商标所有人的商品和其他人的商品的特性。任何在英国被视为有显著性并获得注册的商标在塞拉利昂被视为有显著性。

  在塞拉利昂使用超过2年的商标可以在B部申请。在A部注册的商标,可以在B部就其全部或部分申请注册。

三、不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构成要素

任何诽谤性设计以及任何因使用容易引起欺骗而得不到法律保护或因使用将违反法律和道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或商标的任何组成部分申请注册。

在第25类棉制品上使用的商标,除非已在英国注册,否则不得申请注册。

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与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造成欺骗,除非有法院命令,否则不予注册。

数人中,每个人都对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主张所有权并申请注册的,注册官将拒绝注册,直至他们的权利通过法院或协议得到解决。

如果属于诚实共同使用人或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有条件地允许多个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四、申请人资格

商标的最先使用人有权申请注册。

任何对商标主张所有权的人都可以申请注册。

任何在英国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在注册有效期内都可以在塞拉利昂申请注册该商标。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供由英国商标注册部门出具的经过公证的商标注册证明和商标图样。

 在英国注册的商标使用人,也可以在塞拉利昂注册为该商标部分或全部商品的使用人。

五、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一)所需文件

 1.公证的委托书;

 2.商标电版,不超过2英寸x2英寸(文字商标不要求提供);

 3.6张商标图样(文字商标不要求提供)。

 如果在棉织品上申请注册或要求优先权的,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英国注册证明。

 (二)注册程序

注册官将对申请注册商标本身的可注册性进行审查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进行查询。

在A部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被拒绝注册,注册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可以将其视为在B部的注册申请,作相应处理。

 (三)办理申请程序的期限

如果由于申请人的过错,在提交商标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办理完申请程序,注册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申请程序,否则,将视为放弃申请。

 (四)商标公告

 商标注册申请被接受后,将在政府公报上予以公告。

 (五)商标异议

任何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或在注册官允许的最长不超过9个月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异议申请应附理由书,一式2份。在申请人提交答辩,异议人交纳保证金后,案件将交给法院作出决定。

 (六)上诉

 对注册官不予注册或附条件接受注册的决定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

 (七)注册效力

商标获得注册,将赋予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在相关产品上对该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自注册之日起7年后,其原始注册的内容将被视为全面有效,除非其注册存在欺诈或违反法律规定。

商标在B部获得注册,是注册人获得专用权的初步证据。在侵权诉讼中,如果被告证明自己的使用行为没有引起欺骗或混淆,将不会被发布禁止令。

 

在英国已注册的商标在塞拉利昂注册的,注册人有权对该商标在塞拉利昂注册之后发生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措施,对注册之前的侵权行为,则无此权利。注册之前在塞拉利昂对该商标的使用,不会导致其注册无效。

如果第三人或其业务前任在商标注册人或其前任使用或注册该商标之前已经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人则不得阻止或限制第三人对近似商标的继续使用。

如果属于诚实共同使用人或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有条件地允许多个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商标注册不得影响第三人对其姓名、营业地址或其前任姓名的诚实使用,也不得影响任何人对其商品特性或品质的诚实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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