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城县工商局根据一封投诉举报信,依法查处了一起侵权商标案。
该举报信反映,2015年2月至今,通城县隽水镇民主路商户李某擅自悬挂使用克丽缇娜系列商标,请求工商部门尽快查处。接到举报后,通城县工商局城郊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该销售点进行突击检查。
经查证,该当事人在通城县隽水镇民主路88号二楼从事假冒“克丽缇娜智慧产权 有限公司”许可拥有“克丽缇娜”、“CHLITNA”系列商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近日,通城县工商局城郊工商所根据查证的事实,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