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取得“双十一”申请注册商标 其他电商们无权使用“双十一”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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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双十一”这个早已经被中国网民理解为网购节日的称号,却突然“名花有主”。而最早发起“双十一”网购节日的阿里巴巴,已经取得了“双十一”的注册商标,其他电商们将无权再使用“双十一”进行宣传。
    在10月30日,网传一张盖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公章的通告函,内容显示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取得“双十一”注册商标,经阿里巴巴授权,天猫就“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这份通告函还不点名批评了“少数电商企业”,对“双十一”活动的实际举办方进行混淆,借助“双十一”活动的影响力提升自身知名度是对知识产权的漠视,为了达到借势目的甚至罔顾事实,在广告中使用“瞎淘”、“假货”等宣传语,试图将阿里巴巴与假冒伪劣相关联。
    阿里巴巴在2013年已成功注册“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十一网购狂欢节”等商标。相关的资料显示,阿里巴巴对商标申请的日期为2011年11月,而这些商标的专用期限开始时间大多是2013年11月前。换而言之,早在去年“双十一”期间,阿里巴巴已经享有“双十一”等商标权益。
    有业内人士表示,最新曝光的来自阿里巴巴方面的通告函中所指的在广告中使用“瞎淘”、“假货”字眼的电商正是京东。针对阿里巴巴得通告函,京东也对外发布声明,指“某电商企业”是借法律之名、行垄断之实。笔者登录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苏宁等电商网站发现,其站内推广宣传上均未发现含有“双十一”字眼,其中京东表述方式是“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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