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酱油瓶”看雀巢公司有何商标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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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业界称之为“中国立体商标纠纷第一案”的瑞士雀巢公司与开平味事达公司之间的诉讼,以开平味事达公司使用方形瓶作为外包装未构成侵权而告终。自此,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依然能吃到以方形瓶包装的“味事达”牌味极鲜酱油。


虽然瑞士雀巢公司输掉了官司,但其并没有失去商标权。可以说这并不是最坏的结果,瑞士雀巢公司输掉了官司,却提高了“雀巢”牌美极鲜酱油的知名度。


对此,我们可以看出“雀巢”公司的商标战略。


战略一:全方位保护,主副标结合相得益彰


“雀巢”作为公司的主要商标,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取得了商标权,并且在我国也已成为消费者心中最驰名和最信任的外国品牌。而涉案的“方形瓶”立体商标在1995年就取得了商标的国际注册,并于2007年通过国际领土延伸在我国去的商标权。可以说,雀巢公司对产品名称和产品包装都从商标的战略高度给予保护。这也是其他战略的前提。


战略二:打击优势对手,各个击破,瓜分市场


味事达公司作为一个老牌的酱油生产企业,使用涉案“方形瓶”包装已有20多年的历史,在遭遇诉讼的2008年其生产的味极鲜酱油在全国15个大中城市同类产品中销量排名第一。作为强劲的竞争对手,雀巢公司明白,其生产的美极鲜酱油只有与之共舞,或者取而代之,才能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而打掉主要竞争对手才能更迅速的打开市场。而,其他的竞争对手,有时一封律师信就能排除障碍。


战略三:进可攻,退可守


对于不同的竞争对手,采取的策略大可不同。雀巢公司明白,有时一封律师信就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因此除非“顽固”的对手,不轻易提起诉讼。面对雀巢公司的侵权警告,同样使用“方形瓶”包装的广中皇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了适用。


由于雀巢公司的“方形瓶”商标注册时间相对较晚,且其显著性也较弱,面对驰名的“味事达”商标,雀巢公司并没有十足胜算的把握,因此,雀巢公司也是数次发出警告,而不敢贸然诉讼。


正如判决那样,即使输掉诉讼,雀巢公司还能保全商标权,而味事达公司也顶多是正当使用。如果味事达公司要进军国际市场,仍然会面对雀巢公司的大棒。而雀巢公司依然可以该商标权排除其他企业的使用。


战略四:借竞争对手打开市场知名度


有时一场官司的影响力要比一则广告的影响力大得多,其投入成本可能远远低于后者。其结果就是,竞争对手少了,或者元气伤了,市场知名度出来了。


总结教训:师夷长技以制夷


中国企业在发展中有个特点,那就是不太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只看重有形的物质发展。由于没有系统完善的商标战略管理体系,往往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面临法律瓶颈。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大型公司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增加公司无形资产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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