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商标注册面临哪些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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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趋向于与互联网进行跨界融合,“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制造”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但在互联网化的过程中,互联网开放、数据共享、全球化等特点也令企业与个人在商标注册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商标注册战略未能有效保护企业商业安全,商标被侵权的现象比比皆是。“互联网+”时代商标注册有什么新的风险?下面,小编就和大家探讨一下。

 

1、商标注册范围不断扩大

一般来说,传统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需要将公司名称、LOGO、产品或服务的名称等重要品牌标识(文字与图形)注册为商标,但随着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崛起,催生了一些具有互联网特质的品牌标识,如APP icon、域名等,互联网的普及令这些信息成为消费者辨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重要品牌标识,起着识别、引导、搜索及广告宣传的重要作用,成为企业及个人必须注册的商标内容。“互联网+”时代商标注册范围不断扩大。

以域名为例,处于搜索与品牌识别的目的,很多企业在选择核心域名时会使用与品牌名一致的名称,如谷歌(www.google.com)、百度(www.baidu.com)、当当(www.dangdang.com)等,若他人在域名之外的地方擅自使用这些核心域名作为标识,则会对该品牌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另外,在传统商标注册战略中,广告语往往是商标注册工作中很容易被忽视的一项内容,而实际上,作为企业品牌的“一线推销员”,广告语起到向消费者传达产品或企业品牌核心概念的作用,可以于无形中增加品牌附加值,对于消费者理解品牌内涵、建立品牌忠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广告宣传速度快、范围广、曝光度高,广告语的优势一再放大,一个好的广告语可以令消费者迅速联想到品牌,如李宁的“一切皆有可能”,耐克的“just do it”等等,具有很高的品牌识别度,屡屡成为被侵权的对象。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及个人必须重视广告语商标的重要性。

 

应对策略:根据互联网发展趋势及时注册商标

由单纯的互联网发展到如今的移动互联网,“互联网+”的概念在不断扩大,商标注册也必将不断扩容以适应时代发展,企业与个人若想要全面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则必须根据时代发展趋势,更新商标注册战略,及时注册商标,不断加大商标保护力度。

 

2、组合商标风险增加

组合商标是指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商标构成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如“文字+图形”商标、“字母+数字”商标等等,组合商标结合了各种要素之间的不同特点,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易于识别等优势,加之组合商标大大节省了分开注册的费用,因此得到了企业和个人的广泛认可与使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组合商标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抛开商标注册过程中成功率降低的风险不谈,被核准注册后,企业或个人在使用组合商标时,只能将组合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标记使用,不可随意改变组合方式或单独使用各组合要素,否则将失去注册商标的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如果他人擅自使用组合商标中的某一部分,则有很大可能不被判定为侵权行为。这就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一个著名的组合商标,如知名品牌阿迪达斯“adidas+图形”(如下图)的组合商标,因品牌知名度广,该组合商标的英文及图形部分均具有很高的识别度,单独使用时也会令消费者产生品牌联想,因此,若该组合商标中的各构成要素未进行分开注册的话,则会有很大的被侵权风险。

 

互联网开放的环境无疑放大了这种风险。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优势极大地提高了传统企业和个人的曝光率、知名度,但这也令企业信息获取更加容易,在这种情况下,抓住企业商标保护漏洞,利用组合商标的天然劣势趁机“搭便车”“傍名牌”的商标侵权行为更加猖獗,企业使用组合商标的风险增大。

应对策略:分开注册,切莫因小失大

在注册商标时,尽可能将组合商标中的文字、图形、字母等各构成要素区分开,单独注册,将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降低商标被侵权的风险。同时,单一要素构成的商标在使用时没有组合限制,即可单独使用,也可多个注册商标随意组合使用,使用方式更加自由,保护范围更大。因此,企业和个人在互联网化的过程中,切不可因节省注册费而盲目注册组合商标。

 

3、不同类别商标冲突日益加大

一些企业在互联网化的过程中,对于互联网对商标类别的影响没有足够重视,认为“互联网+”就是在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类别之外,再申请与计算机相关的第9类商标注册即可。事实上,这是远远不够的。

 

“互联网+”时代,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涉及线上与线下功能,兼具多个商标类别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若只在单一类别申请商标注册就会发生法律风险。在实践中,企业商标类别申请不到位造成的不同类别商标冲突日益增加,APP的出现更是加剧了这种冲突,此前的陌陌、滴滴打车等商标纠纷均因此而起。

 

以滴滴打车为例,一款打车软件至少涉及应用程序下载、地图服务、广播功能、出租车运输、旅行预订等内容,这就要求软件运营商需要在第9类、第16类、第38类、第39类等多种商标类别中进行商标注册。若其中某一类别的商标被他人抢注,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不同类别商标之间的冲突。一旦发生这种情况,软件运营商或是花巨资购买这枚商标,或是放弃忍痛这枚商标,但这也意味着前期巨大的广告与运营投入付诸东流,无论哪种情况,都将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

 

应对策略:全面分析+全(多)类别注册

不同类别间的商标冲突主要是商标注册类别不到位引发的,因此企业和个人在商标注册时一定要全面分析公司、产品、服务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类别商标注册。如果有条件,采取全类别注册商标的方式则更为保险。

 

对于公司来说,应以企业核心业务和商业布局为基础选择商标类别。除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类别之外,企业还应考虑到业务延伸,对有可能拓展的业务进行注册。另外,近几年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若企业涉及这方面的业务,那么还需考虑与之相关的类别,如第35类中“替他人推销350071”、“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350092”等。

 

对于产品或服务来说,则应根据其涉及的功能选择商标类别。这就需要企业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根据核心功能与可能涉及的其他服务选择商标类别。

 

另外,对于一些品牌识别度高的重要信息,如公司名称、主打产品或服务等,企业与个人还应选择注册防御商标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于不法商家“傍名牌”、抢注商标的行为将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商标注册面对新一轮的风险,企业和个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得不向前看,更多地考虑商业发展前景与商标战略布局。在商标注册之外,“互联网+时代”的商标使用、商标保护与维权等事务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这就要求企业与个人在处理商标问题时需要更加小心谨慎,从互联网发展特点出发,提高商标保护意识。

文章来源:中华网,版权属于原作者,侵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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