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叶草”商标侵权再起风波,浙江一童装厂赔了阿迪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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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市场经济发展如日中天,也正是由于商品市场的迅速发展给一些商家钻了空子,尤其是商标侵权事件也是屡见不鲜,商标对于企业的声誉和利益密切相关,如果企业遇到商标侵权事件,对企业来说不但声誉受损,而且利益也会遭遇重大损害,对企业今后的运营发展也会造成诸多麻烦,在市面上有相当一部分的产品都是仿造品、山寨货,让这些就是侵害商家商标权的非法表现,此时,商家便应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对付那些侵权者,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在运营过程中也要避免侵犯他人权益。


 

 

新闻资讯

童装上印有歪斜的“三叶草”和英文标识,阿迪达斯公司将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一童装厂告上法庭。近日,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该童装厂赔偿阿迪达斯公司5万元。

  去年11月,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区某童装厂进行检查,在企业仓库内查获了由其生产的904套童装和420件上衣,童装的正面显著位置标注了三条纹商标和三叶草商标,以及阿迪达斯的英文商标。2016年1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童装厂作出了行政罚款处罚。阿迪达斯方面认为,该童装厂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阿迪达斯注册商标相同及近似的标识,严重侵犯了阿迪达斯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今年8月,阿迪达斯公司到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童装厂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迪达斯公司的商标多年来曾在奥运会等世界性体育赛事中,反复多次出现在运动员服装、广告牌、运动鞋等载体上,在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原告上述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足以使相关公众将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的产品相混淆,或认为两者在来源上具有特定的联系,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侵权的主观意图、其所经营的童装厂的规模,以及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因素,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童装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阿迪达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这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对此,企业应有清醒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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