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奶茶“皇茶”改名“喜茶”, 又是商标保护不完善惹得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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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爆红网络的“喜茶”可谓一鸣惊人。原本仅在广东省内薄有知名度的奶茶品牌却在一夜之间全国知名。

 

笔者近日经过位于珠江新城的“喜茶”门店,发现原本门可罗雀的门口竟然排起长龙,不得不佩服“喜茶”的营销策略,一篇网红奶茶软文竟然有这么大的威力。

 

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喜茶”的原名叫“皇茶”,最初是从江门发家,在东莞名声鹊起。坊间传闻,以前曾有人每天驱车前往东莞,购买100杯“皇茶”奶茶回到广州加价出售,一个小时内一售而空。近一、两年来,广州市内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许多“皇茶”奶茶店,其实跟以前的东莞“皇茶”没有任何关系。许多不知情的消费者误以为这些“皇茶”奶茶就是知名的东莞“皇茶”,进而误认误购,笔者在2016年就上过一次这样的当。

 

但是为什么“喜茶”的经营者放弃了通过宣传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皇茶”商标呢?根本原因在于“喜茶”的经营者犯了许许多多快消品公司的相同错误,没有及时查询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也没有在使用前就申请注册商标。对于企业来说,特别是快消品行业,商标就是企业的脉门。

 

因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商标使用前,分析是否存在在先权利、禁止注册的情形。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称,至2016年底,全国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1237.6万,位居全球第一。如果不经过专业人员查询是否存在已经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直接申请商标,存在很大被驳回注册的可能性。如果经过查询,的确存在已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或者其他禁止注册的情形,商标权利人就应当考虑放弃原来拟申请注册的商标(也可以购买商标),改用其他商标,否则将会面临侵犯他人注册商标,赔偿损失的法律风险。

 

以“皇茶”为例,“皇茶”中“皇”字带有皇室色彩,其含义容易被理解为“皇室专供的茶”,用在奶茶饮料上,夸大了产品的特点,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情形,商标法明文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也就是说,“皇茶”从一开始就不适合作为商标使用。所以“皇茶”的创始人聂云宸并没有直接申请过“皇茶”两个字的商标,而是在“皇茶”后加入后缀,最早在2012年11月27日申请注册的是第11801933号“

QQ截图20170308095731.jpg”商标,与其实际使用的商标并不相同。

 

商标的价值是通过使用而获得,使用时间越长,使用的范围越广,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越高,其对消费者的品牌吸引力越强。“皇茶”创始人虽然明知“皇茶”商标注册的难度,但是仍然从2012年至2015年持续使用了“皇茶”商标近五年,一朝改名,原来积累的商誉几乎丧失殆尽,五年的心血经营相当于给各家“李鬼”皇茶打白工,这样的教训可谓血泪斑斑。

 

二、商标使用前就应当申请注册商标。

 

我国的商标注册制度以注册在先为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为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未经注册,直接在现实中使用的商标被他人抢注了,也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仅有在先使用商标被相关公众所熟知,形成一定的影响力的少数情况下,才有可能撤销抢注的商标。大多数情况下,在先使用人仍然可能要承担停止使用商标的法律责任。

 

“皇茶”的创始人聂云宸最早在2012年05月28日就成立了蓬江区皇茶饮品店,之后数年内在东莞、广州、佛山、深圳等地成立“江门市蓬江区皇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顺德区容桂皇茶饮品店”、“东莞市皇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逐渐扩大“皇茶”的影响力。但是直到2012年11月27日,才开始申请注册的是第11801933号“”商标。从这些公司名称就可以看出,聂云宸在“皇茶”品牌的知名度逐渐提高的前几年,一直忽视“皇茶”商标的重要性,以致于导致现在进退维谷的局面,前期“皇茶”商标积累的商誉付诸流水。

 

三、注册商标后,还要防止他人搭便车、傍名牌。

 

“喜茶”的经营者在“皇茶”品牌的维护上存在重大失误,前事之鉴,后事之师,鉴于喜茶现在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对于“喜茶”商标的维护是品牌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的品牌,被仿冒、摹仿的概率越大。笔者经过查询,发现从2016年3月开始,多个自然人或企业申请注册了“喜皇茶”、“叹喜茶”、“rayalstea喜茶”、“喜茶皇茶”、“御喜茶”等多个与“喜茶”相近似商标。“喜茶”的经营者既要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全程监控近似商标的注册进展,及时提出商标异议,也要关注现实生活中是否存在盗用“喜茶”商标的情形,运用行政查处、民事诉讼,甚至刑事手段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喜茶”的良好的商业信誉。

 

商标注册看起来简单,但是其实里面蕴含着大学问,不仅创业者、中小微企业会在这方面犯下错误,甚至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也会在商标注册保护,这件“简单”的事情上栽跟头。前有可口可乐公司的“蓝色风暴”商标侵权案、索尼爱立信公司的“索爱”商标争议案,后有New Balance公司的“新百伦”商标侵权案。因此听取知识产权法律行业专业人士的意见十分必要,再次建议广大的创业者、企业主、公司法人

 

(1)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查询、注册商标,听取专业人士提供的专业建议,避免商标陷阱,大大提高申请商标的成功率。

 

(2)即使商标能够注册成功,也要需时约一年,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商标池”,事先注册一些好听、易记的商标,当需要推出新品牌时,可以从商标池中直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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