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亭猪蹄”摊上事了!非遗造假,商标近似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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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亭猪蹄”摊上事了!非遗造假,商标近似侵权

  日前,有群众反映,周氏流亭猪蹄在申遗过程中造假,其宣称的163年历史完全是虚构编撰的。“实际上他们是在90年代初才开始试做猪蹄,之前做的都是猪肚、心、肺等卤肉,猪蹄的秘方是在后期试制出来的。”据该网友反映,鑫复盛在宣传中大肆宣传“163年历史”,在这个他们申请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刻,却用这样的虚假信息蒙蔽消费者。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疑义,是因网友在网上看到的一张1997年11月12日版的青岛某报纸发行的新闻,标题为《周相贤和他的流亭猪蹄》,文中称:1990年,周相贤在报纸上看到猪蹄具有美容、软化血管等功能,便与父亲周钦公想在猪蹄上做文章。于是,他们进行了刻苦攻关,做了上百次试验……最后新闻中提到:“至1993年,他们终于掌握了酱制猪蹄的最佳配方和火候。”从新闻中可以看到,真正的周氏猪蹄是诞生于1993年。

  而在鑫复盛关于周氏流亭猪蹄的宣传中,其多次声称流亭猪蹄始于清朝。在鑫复盛官网上,其品牌介绍中声称,周钦公流亭秘制猪蹄,据记载,最早起源于清朝末年,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以“诚信、创新、发展”的理念,五代相传。

  那么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对此记者试图联系到鑫复盛落实该情况是否属实,通过其官网和产品外包装上的统一对外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该电话属于酒店前台,情况她并不清楚,并强调领导都不在这里上班。随后根据其给予的电话,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三店的电话,但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同时不方便透露公司相关领导的电话。辗转多次之后,记者再次联系到该公司市场部,但工作人员的回复与其他人员一致,均是不清楚不了解,也无法提供领导电话。

  采访中,记者和鑫复盛工作人员多次核实,对方目前确实在申请进入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但记者搜索发现,在某平台“周钦公食品旗舰店”,打出了“中华名小吃”、“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口号。

  据悉,2018年10月和11月,青岛某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提出“流亭猪蹄”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17年6与14日在第29类、核定商品“猪蹄(熏、卤)”上获得注册,注册号为19168896,目前商标权状态合法有效。周钦公食品旗舰店销售酱猪蹄、卤猪脚熟食,使用“流亭猪蹄”字样的标识,所销售酱猪蹄、卤猪脚等熟食的外包装正面、以及礼盒外包装正面、网店显著位置、产品说明介绍内容等突出使用“流亭猪蹄”标识,与涉案商标标识相同。

  故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包括鑫复盛在内的两家公司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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