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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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五有关规定,假冒注册商标是指为达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为实现该目的而实施的预备行为。
  大致说来,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假冒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品信誉的同时,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各国都将假冒注册商标列入犯罪行为,对犯罪人予以刑事制裁。我国《刑法》也对此做了以下规定。
  (1)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示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见,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更具体,也更符合实际了。它不但便于执行,也使得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更加充分、有力。与此同时,刑法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最高刑期由3年提高到7年,无疑加大了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分子的威慑力量。
  鉴于《刑事诉讼法》允许被侵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假冒商标犯罪,因此被侵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起诉或请求处理商标犯罪行为时,可附带提起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赔偿其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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