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不能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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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浙江省工商局对在1999年认定的180家“浙江省著名商标”进行了审定,其中有10家因各种原因被取消了“浙江省著名商标”称号。

  著名商标标志着一个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消费者对该产品也往往抱有较高的信任度。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在获得了“著名商标”后,并不珍惜。不再重视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下降等,最后还是自毁了“著名商标”的牌子。

  一些获得“著名商标”的企业之所以不珍惜,除了企业经营管理者缺乏市场眼光外,也与一些 地方“著名商标”能上不能下有一定的关系。现在,一些地方的某产品一旦被评上“著名商标”后,往往就永远享有这一称号,招牌一挂到底,很少有部门监督管 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怂恿了企业放松了产品质量管理。其实,“著名商标”的真正颁发者是具有优胜劣汰机制的市场,如果某一产品在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以及消 费者公认度等方面已不具备“著名商标”的条件,就不应该再享有这一荣誉。浙江省实现著名商标市场淘汰制,让“著名商标”能上能下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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