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的法律条文
世界商标  浏览

  1995年4月23日我国在第三次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六条中首次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首次纳入了法律的保护范畴。

  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首次发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次修订发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27日我国在第三次修订的《商标法》第三条中明确地增加了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保护规定和界定。

  2002年8月3日我国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了申请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细则。

  2004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次修订发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您的回复是我们的动力!

  • 昵称 (必填)
  • 验证码
网友最新评论
邀您共创新三板开放资源合作平台 - 世界商标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领域十三年专业服务经验;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咨询服务,全世界同行业务合作伙伴超过2000家。
Copyright © 世界商标
知产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4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