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禁止宣传 消费者在乎驰名商标吗
世界商标 驰名商标 浏览

据悉,5月1日起,“驰名商标”字样不能再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不论是商品的生产商还是服务的经营者,都把宣传、推销自己的产品作为重中之重,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的宣传效果越来越明显,不少公众对某个品牌(商标)的知晓,来源于生产商或者经营者的各种广告宣传。以往在各式宣传中,“驰名商标”往往被企业作为“政绩清单”,被广泛用于广告宣传。
    往日“驰名商标”曾经代表着产品的影响力。在迷信“官方认定”的消费时代,消费者只要看到了“驰名商标”的字样,基本上就和“买得放心”划上了等号。
    对消费者而言,驰名商标意味着优良的商品品质和较高的企业信誉;对驰名商标所有人而言,驰名商标是宝贵财富,意味着广泛的市场占有率和超常的创业能力。所以,“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这样的广告语作为消费者的“指南针”一度风行大江南北。
    但是很少有消费者知道,“驰名商标”原本是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保护的一种法律概念,建立驰名商标制度的初衷是为解决商标争议,市场经营者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企业把“驰名商标”当作推销产品的金字招牌,这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似乎直到有关“驰名商标”的各种丑闻曝出后,消费者才打破了对驰名商标的迷信。
    2009年辽宁曝出“驰名商标造假窝案”,任何一个商标,只要伪造一个子虚乌有的侵权者,商标拥有者通过打官司,请求法院认定此商标为“驰名商标”。从这起荒唐的案例中消费者看到,很多驰名商标并不是靠企业创新、靠产品质量而“驰名”的,耍耍小伎俩,很多所谓的驰名商标完全可以一夜驰名。
    事实上,市场对“驰名商标”这种广告效应的旺盛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饱受诟病的驰名商标制度异化问题。花钱就可以买到“驰名商标”,评选“驰名商标”也成为寻租敛财的工具。在这种背景下,停用“驰名商标”实属必然。
    很多企业担心,现在禁止使用“驰名商标”作为宣传,在同一个货架上,用心经营了上百年的商品和普通商品平起平坐,不了解好品牌的消费者就没了判断标准。这对用心经营的企业是否也是一种不公平?好产品该如何体现,如何获得管理部门的支持?
    企业的担忧可以理解,酒香也怕巷子深,好产品固然需要好的推广,但被异化的“驰名商标”还是好的推广“工具”吗?
    在消费市场不成熟的时代,消费者需要“驰名商标”作为引导,可是,当市场经济逐渐成熟时,“驰名商标”真的还有那么大威力吗?揆诸现实,现在消费者在超市的货架上选购商品,还有多少人会去仔细辨别所选购的商品包装上有没有“驰名商标”的标注?消费者选的是自己心目中的“商标”。作为消费者,每次从超市购物回来,其实很多人从来没注意过,到底哪件商品上标注着“驰名商标”。
    如何让商品深入人心,这远远不是一个“驰名商标”就可以打动消费者的,商品的口碑和公信需要沉淀。况且,在互联网时代,在各种社交平台上网民对商品和服务的褒贬,已远远超过了“驰名商标”的引导功效。
    驰名商标划进历史故纸堆,行政力量的退出,其实更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企业应当明白,“有形之手”并不能真正帮助他们赢得消费者,没有了对“驰名商标”的依赖,反而更能倒逼企业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与其说企业担心驰名商标的退出弱化了消费者辨别商品质量的能力,倒不如说企业对自己的商品质量信心不够。

    本文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塬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世界商标_全球商标注册服务机构,专业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服务,业务包含所有国家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争议/商标侵权/商标诉讼及商标法律服务等。400电话:400-623-8858;企业QQ:4006238858;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inipatm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您的回复是我们的动力!

  • 昵称 (必填)
  • 验证码
网友最新评论
邀您共创新三板开放资源合作平台 - 世界商标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领域十三年专业服务经验;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咨询服务,全世界同行业务合作伙伴超过2000家。
Copyright © 世界商标
知产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4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