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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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易通商标遭境外恶意抢注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应当引起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深圳WTO事务中心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通过商标抢注,国外公司或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或进行商标倒卖,给被抢注企业造成很大损失。更为严重的是,商标抢注已经成为一些国外企业反倾销的手段。因此,中国企业大步走向国际化的同时,商标注册的国际化已势在必行。

国内企业患“商标短视病”的现象极为普遍。有的认为自己的商标知名度还不够,注册为时过早,想等出了名再注册;有的认为自己的商品不愁销路,无须注册;还有的认为办理商标国际注册手续繁、费用高。在这种思想作用下,大多数企业商标管理薄弱,整天忙于生产,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基本没有自我品牌市场的“监测预警”系统。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徐静律师说,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要聘请可靠而又有实力的商标代理人代理。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对于深圳企业出口面广的特点,徐静律师认为马德里国际注册可以同时指定多个国家,大大简化了注册程序,成本仅为逐一申请的1/10。马德里国际注册最多可以选择77个国家,全部的费用折合人民币近9万元。但加拿大、香港等不在马德里联盟的国家和地区,仍然需要逐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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