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判刑3年 乐陵市检察院为企业挽回百万损失
新民网 王凌 浏览

济南9月17日,按照客户对品牌、数量的要求,荣某林多次从钟某西的工厂定做假冒注册商标五金配件并销售给客户,今年4月,由乐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钟某西、荣某林假冒注册商标一案,经乐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钟某西、荣某林均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分别处罚金16万元、13万元。

  “山寨产品”市场流通 检察机关立案监督

  2014年6月,山东国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监督部部长赵枚发现一批假冒“ 国强 ”牌商标的五金配件在市场流通,且质量远低于国强品牌的正品质量。随即向公安报案,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济南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荣某。

  2014年7月,乐陵市检察院在审查荣某林一案时发现,荣某林明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五金配件,仍然按照客户的品牌、数量要求,多次从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生产假冒五金配件的钟某林处定做,除了报案的“ 国强 ”牌之外,还订做了假冒的“立兴”牌、“诺托”牌、“坚朗”牌注册商标的五金配件。乐陵市检察院认为涉案人钟某的行为已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处理。

  2015年4月,由乐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钟某西、荣某林假冒注册商标一案,经乐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钟某西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荣某林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企业解除“诚信危机” 挽回损失百万余元

  山东国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是乐陵本土的知名品牌,以优质的五金配件在市场中获得了极好的口碑,随着知名度的上升也因此出现了假冒产品的流通现象。国强五金副总经理战磊告诉记者,“我们企业在全国有110个直销办公室,正是为了杜绝假冒产品所以全部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然而假冒注册商标对我们公司的信誉造成了极大地损害。”由于深受假冒产品的诚信影响,最多时国强设定了3个专门的大家办公室,战磊表示,“但我们毕竟是一家企业没有执行力度,检查机关的介入为我们减轻了很大的压力。”

  “这起案件破获之后,据我们了解,国强在山东以及浙江两地的假冒生产现场已经销声匿迹,而且当地办事处比去年同期多了100万元的销售额。” 国强五金法务部部长冯玉莲表示,假冒伪劣产品除了对于品牌的危害,对消费者来说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假冒产品在外形上可以假乱真,但在性能上与正规产品相差甚远,国强五金生产的窗户配件可正常使用15年,但假冒产品最多使用3年,现在大家多住在高楼之内,如果因为窗户配件损坏而造成了高空坠物,对于行人来说甚至会造成致命的危害。”

 

  乐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国岭表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服务民营经济、扶持小微企业,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保护企业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之一,有力推动当地企业顺利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打击此类犯罪,向不法企业宣示,检察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追到底,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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