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2月6日讯记者岳燕云、杨舒涵报道: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两家单位正式建立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以下简称“专利纠纷诉调衔接机制”),旨在提高专利案件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专利纠纷诉调衔接机制,是指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专利民事纠纷,经征询当事人同意,法院在立案后将纠纷送至知识产权部门调解的工作机制,是促进形成“委托协调、调诉对接、司法审判”合一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新模式,缓解目前我区法院案多人少、专利案件又持续上升的矛盾。
该机制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与人民法院的立案登记制度并不冲突,其最大的特点是低成本、高效率,同时也发挥了专利行政执法部门技术性、专业性强的优势。
对于立案前申请通过诉调衔接机制进行调解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基于这一调解基础上的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