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商广科接到“壳牌”商标权利代理人广州维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投诉,称在房山区青龙湖附近有2个制售假冒润滑油的窝点,其外包装来自河北省任丘市一个生产润滑油外包装的黑工厂,数量较大。房山分局立即召开协调会,并与河北省任丘市工商局取得联系,双方约定同时展开行动。
同日,两地工商一起行动,在房山阎村镇公主坟村发现一个制造假冒润滑油窝点、在房山区青龙湖镇吴庄村发现一个存储假冒润滑油仓库,在任丘市梁召镇东江村发现一个制造印刷假冒润滑油外包装的黑工厂。
房山分局对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9694桶“美孚”系列润滑油、6125桶“壳牌”系列润滑油、1922桶“长城”牌系列防冻液、282桶“长城”机油、916桶“蓝星”不冻液,进行暂扣,经“壳牌”“、“美孚”“、”“长城”“,和”“蓝星”“商标代理权利人鉴定,上述18939桶润滑油(含防冻液)为商标侵权商品,涉案金额约2561350元。
此次行动,是《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组织协调行动最快,查扣侵权产品最多的一次联合行动,从加工车间至存储仓库,从成品包装至印制材料,包装、灌装、仓储一条龙生产线全部被查扣,两地执法力量同心协力,追根溯源,彻底捣毁了从加工车间至存储仓库的制假生产线。
由于当事人的侵权商品涉案金额巨大,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月14日,房山分局已将此案移交房山公安部门,11月22日,房山公安分局予以立案,目前调查取证完毕,主要涉案人员正在抓捕中。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打击了制售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遏制了制售假冒商品的嚣张气焰。2016年12月21日,壳牌(中国)有限公司寄来表扬信,高度认可北京市工商局对商标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并对执法人员行动迅速、高效专业的工作表示了诚挚的谢意。
此外,中国工商报、财经新闻、中国网·东海资讯、千龙网·中国首都网、劳动午报数字报、房山报均对此案予以报道。
壳牌(中国)有限公司表扬信(见附件)。
北京市工商局商标处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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