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争商标“蓝巨星好声音”搭便车宣告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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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争商标“蓝巨星好声音”搭便车宣告高商标无效

  《中国好声音》知识产权之争再曝新剧情: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浙江卫视关联公司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注册的“蓝巨星好声音”等26个跟“好声音”有关的商标因“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陆续作出无效宣告。

  据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在包括“蓝巨星好声音”等在内的26个商标被宣告无效的这一批裁决书中,作为前四季《中国好声音》播出平台的浙江卫视一并被指违约,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蓝巨星国际传媒的行为明显违背了《中国好声音》授权许可协议约定的内容,“具有进行不正当竞争和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有害于公序良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缘于申请人塔尔帕容量有限公司(即“荷兰Talpa公司”)于2016年3月8日提起的申请,被申请人为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而蓝巨星国际传媒与浙江卫视在股权结构上控股股东相同,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紧密联系。

  记者注意到,争议商标被申请注册于2012年10月11日,即第一季《中国好声音》结束后不久。众所周知,由于第一季《中国好声音》大获成功,浙江卫视因此突出重围跻身一线卫视,该节目的招商收入亦节节攀升。裁定书也显示了另一事实,即《中国好声音》的被授权方与Talpa公司事前已经约定,包括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浙江卫视等机构如需申请商标应当获得Talpa的授权,然而蓝巨星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获得荷兰Talpa公司的许可,这也是蓝巨星国际传媒被判定明显违约的重要依据。据悉,蓝巨星国际传媒一共注册申请了多件涉及“好声音”、“The Voice of…及图”的商标,目前已经被明确宣告无效的已经达到26件。

  值得留意的是,宣告“蓝巨星好声音”等商标无效的裁定书显示的裁定时间分别是2016年11月和12月,这个时间早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有关《中国好声音》的最终仲裁之前,2017年2月27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已经将《中国好声音》节目中文名称正式判归荷兰Talp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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