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类服务商标“交换空间”商标侵权,二审判决
第37类商标 服务商标 浏览

说起建筑性装修行的公司,大家可能不太了解,关于北京交换空间装饰有限公司于2009年在第37类室内装璜等服务上获准注册“交换空间”商标(简称诉争商标),并自2014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许经营,且一直享有“央视网广告合作伙伴・交换空间装饰”名称使用权。

  经调查,宜昌交换空间公司未经许可,广泛利用“交换空间”知名度开展装修业务,并在其官网、微信公众号“交换空间装饰”及爱微帮网站等推广活动中广泛使用“交换空间”标识,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了混淆,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及合理支出三万四千七百八十元。一审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并部分支持了北京交换空间公司的赔偿请求。宜昌交换空间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最后,北京知产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宜昌交换空间公司的上诉请求。

  本文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塬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世界商标_全球商标注册服务机构,专业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服务,业务包含所有国家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争议/商标侵权/商标诉讼及商标法律服务等。400电话:400-623-8858;企业QQ:4006238858;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inipatm。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您的回复是我们的动力!

  • 昵称 (必填)
  • 验证码
网友最新评论
邀您共创新三板开放资源合作平台 - 世界商标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领域十三年专业服务经验;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咨询服务,全世界同行业务合作伙伴超过2000家。
Copyright © 世界商标
知产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4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