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假冒商品“汾酒”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获罚20万
商标专用权 侵犯注册商标 浏览

   侵权假冒商品“汾酒”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获罚20万

  据悉,2016年4月13日,根据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太原市武宿机场一号航站楼二楼小店区三炮土特产商行二部进行检查,现场查扣各类涉嫌侵权假冒汾酒共计132盒,货值约28446元。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鉴定,全部为侵权假冒商品。当事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据了解,由于本案不同于一般的商标侵权案,不仅关乎人民食品安全,而且销售场所在太原机场,人流量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故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从重处罚:1、没收、销毁侵权商品132盒;2、罚款20万元。

  本文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塬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世界商标_全球商标注册服务机构,专业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服务,业务包含所有国家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争议/商标侵权/商标诉讼及商标法律服务等。400电话:400-623-8858;企业QQ:4006238858;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inipatm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您的回复是我们的动力!

  • 昵称 (必填)
  • 验证码
网友最新评论
邀您共创新三板开放资源合作平台 - 世界商标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领域十三年专业服务经验;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咨询服务,全世界同行业务合作伙伴超过2000家。
Copyright © 世界商标
知产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4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