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生园遭商标侵权起诉要求对方停止商标侵权并道歉
世界商标 商标侵权 浏览

据悉苏州冠生园食品厂因在月饼等糕点产品上冒用“冠生园”品牌,遭该品牌拥有者上海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生园集团)起诉,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日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冠生园”独此一家
冠生园集团在食品上拥有多个“冠生园”商标,相关核定使用的商品分别为面包、糕点、月饼、面粉制品等。2000年,“冠生园”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等。
冠生园集团称:在月饼和糕点等商品类别上,冠生园集团是“冠生园”商标的唯一合法拥有者,苏州市冠生园食品厂未经冠生园集团许可,擅自在其生产和销售的月饼产品上使用“冠生园”商标,涉嫌构成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侵权行为由来已久
据原告冠生园集团称,今年中秋前夕,冠生园的打假人员在苏州市场上再次发现苏州冠生园食品厂生产的冠生园品牌月饼,一下就蒙住了。去年8月份,经原告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投诉,苏州市工商局曾对苏州市冠生园食品厂假冒“冠生园”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过工商查处,现场查封了苏州冠生园的各类冠生园月饼纸箱、纸盒等包装物上万件,并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然而,苏州市冠生园食品厂不但没有就此收敛其侵权行为,反而变本加厉,其不仅将“冠生园”使用在月饼上,还突出使用在其他各类糕点上,其侵权力度之大让人咋舌。
△被告涉嫌虚假宣传
根据相关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苏州市冠生园食品厂是一家注册资金为6万元的个人独资企业。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不仅印有“百年经典、饼食至尊”的字样,还印有“中华老字号”的名优产品标志。
原告冠生园集团认为,苏州冠生园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宣传,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会严重误导普通消费者并造成混淆,实属一种借用原告“冠生园”品牌和商标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来实现其不正当获利的侵权行为。
本文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塬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界商标_全球商标注册服务机构,专业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服务,业务包含所有国家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争议/商标侵权/商标诉讼及商标法律服务等。400电话:400-623-8858;企业QQ:4006238858;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inipatm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您的回复是我们的动力!

  • 昵称 (必填)
  • 验证码
网友最新评论
邀您共创新三板开放资源合作平台 - 世界商标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领域十三年专业服务经验;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咨询服务,全世界同行业务合作伙伴超过2000家。
Copyright © 世界商标
知产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4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