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茅台”商标专用权遭侵犯获罚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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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注册商标“茅台”商标专用权遭侵犯获罚8万

  据悉,2017年6月,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对上海市青浦区拉轩酒类商行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为牟利,从非法渠道购入4箱假冒“茅台”酒,以每瓶1299元的价格混杂在正品“茅台”酒中一起对外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处罚款8万元。

  据了解,本案是违法经营者采用真假参卖的方式进行假冒侵权行为的违法案件。该案的查处警示违法经营者,再巧妙隐蔽的违法行为,也将难逃法律的制裁。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购买了假冒侵权商品,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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