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后可以珍藏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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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注册人是否存在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情况的管理商标注册后,如果商标注册人长期闲置不使用,就不能发挥其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基本功能,造成本就有限的商标资源的浪费,同时对其他有诚意使用的人选择商标造成了困难。因此,“使用”是注册商标得以维持的一个重要条件。我国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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