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哪些情况不予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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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担保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里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以下情形,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予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一)出质
    据我国《担保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
    以下情形,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予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第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第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第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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