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蹄”商标侵权案或赔付100万,到底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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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皆因猪蹄包装,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一起和知产客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12月5日,波尼亚诉鑫复盛“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北京第一次开庭。同时被列为被告的还包括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波尼亚在诉状中称,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共同实施了侵犯涉案商标权的行为,在京东商城网站周钦公旗舰店销售酱猪蹄、卤猪脚熟食,使用“流亭猪蹄”字样的标识;所销售的酱猪蹄、卤猪脚等熟食的外包装正面以及礼盒外包装正面、网店显著位置、产品说明介绍内容等突出使用“流亭猪蹄”标识,与波尼亚于2016年提出申请并于2017年获得注册的“流亭猪蹄”商标标识相同。

  波尼亚认为两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并挤占了原告“流亭猪蹄”产品的市场份额,误导了消费者,造成了原告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波尼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销售涉案商标标识的侵权产品、销毁带有涉案商标标识的产品库存、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等等。

  公开资料显示,波尼亚成立于1990年,是中国肉类50强企业,旗下拥有青岛流亭猪蹄食品有限公司等7个子公司,年加工低温肉制品近2万吨,销售网络覆盖山东,辐射华东、华北等国内大中城市。波尼亚生产的流亭猪蹄荣获中国非遗美食(巴黎)国际邀请赛宴会选用指定产品。2017年,“流亭猪蹄”获得商标注册。

  鑫复盛流亭猪蹄创始于清咸丰年间(1855年),创始人周方绪先生用猪头、猪蹄、内脏等进行烹煮酱炸,研制创造了周氏流亭猪蹄制作工艺,至今已有163年历史。1985年,流亭秘制猪蹄制作技艺第四代传人周钦公在原小白干路(现重庆北路)设立复盛饭店,并革新制作技艺,重振周氏猪蹄这一传统名吃,使周氏猪蹄重现市民餐桌。目前,鑫复盛、复盛和新盛永品牌都来自于周氏家族以及第四代周氏流亭猪蹄制作技艺传承人周钦公的后人。截至目前,周钦公流亭猪蹄年销售量达到200万只,并获得“青岛特色小吃”“山东金牌旅游小吃”“中华名小吃”称号。周氏流亭猪蹄制作技艺于2016年被列为山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17年,“周钦公流亭”猪蹄获得商标注册。

  12月5日,有着163年历史的“周钦公流亭猪蹄”惹上了官司。该商标持有方——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复盛”)被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尼亚”)以“侵害商标权纠纷”告上了法庭。波尼亚要求鑫复盛停止使用“流亭猪蹄”商标,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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